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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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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

沈昼叶说完,安静地将包带拽了拽, 又认真地对陈啸之道“我明天上午要去买东西, 不来办公室了, 下午再过来。”

陈啸之“……”

然后沈昼叶背着包, 沿着沉暗的楼梯走了下去。

沈昼叶是真的没打算让陈啸之送――她总记得陈啸之唯一一的那一次, 送她回宿舍,他一路上沉默得像是西山的岩石。那沉默的意味着什么, 沈昼叶不得而知, 却知道自己不能给他添麻烦。

而且就像陈啸之当时所说的那样。

……这‘不合适’。

十年了, 夏夜的末尾,二十五岁的沈昼叶心中的一个灰烬般的小声音说, 在此之前你是不是从来没有细想过?人是不会在原地踏步的。

连你都尝试过重新开始一段感情, 陈啸之难道不会吗?

――是啊。

然后沈昼叶沙哑地说“那我先走了。”

接着,沈昼叶扶着楼梯走了下去。

夏夜的风裹挟着风雨吹过她的裙角。

她大一的时候尝试过,大四时也尝试过接受另一个人。大一时走进她生活的是个大二的师兄, 坚持每天骑着自行车去图书馆找沈昼叶上自习,坐在她的对面, 给她买咖啡。大四时则是一个研究生师兄, 沈昼叶还记得那师兄有一双非常深情的眼睛。

可是沈昼叶每次都失败了。

有许多人喜欢过她, 甚至将爱慕摆在她的面前供她捡起。可是无论是谁, 沈昼叶都再也没有出现那种巴勃罗?聂鲁达在他的情诗《王后》中写的,“当你出现, 所有河流在我体内鸣响,钟声震天, 世界被一曲赞歌填满。”的悸动。

沈昼叶听见长夜中,自己伞上传来的,无尽的水珠敲击声。

十五岁的陈啸之其实也不是什么好性格――他非常的三岁看大五岁看老,脾气又硬又坏,又很喜欢捏着别人的痛点攻击,看上去绝对不是什么能搞小惊喜的男朋友。

可是他在每天早晨都会给沈昼叶塞一张他抄写的情诗,沈昼叶会把它工工整整地夹在一个小本子里,收藏起来。

其中抄的最多的就是巴勃罗?聂鲁达,那位热烈如火的智利诗人。

拉丁美洲文学向来有种阳光与辣椒的浪漫与炽热,无论是爱还是恨都像是最冲的香辛料。

……

沈昼叶撑着加勒特给她的伞,走在浩渺黑雨里。

她其实不觉得太难过,只是心底泛起了点儿几不可查的酸楚与疼痛。

――十年的岁月能蹉跎了一个孩子的梦,能将一个少女变成如今的模样,它的灰烬自然也能遮掩一切伤口。

冷风呼地卷过世间,沈昼叶走在漫漫长夜中,被风冻得瑟缩了一下,将背着的小帆布包往自己身上按了按,像是在试图取暖一般。

夜里温度太低了,不过个位数。沈昼叶就算套了外套也抵不住这种湿冷。

一阵大风大雨后月季花落得七七八八,沈昼叶用脚踢了踢柏油马路上被碾碎的白花瓣,抬起头望见路灯映着连绵的雨水,黑夜中,剔透雨水被照得发亮,坠入地上的水洼。

沈昼叶“……”

如果是十年前的我,我会有什么感觉呢?沈昼叶突然想。

十五岁的我,大概会觉得这雨水像无尽的流星。

――会偷偷看周围有没有人,会觉得自己正穿过浩茫宇宙的流星雨,会告诉身边的随便哪一个人“我曾做过我自己进入宇宙的梦”。十五岁的少年人本来就中二病而且胆大妄为,不在意周围任何一个人的眼光,想什么就说什么。

我那时候好像还说,我要拿诺贝尔奖呢。

二十五岁的沈昼叶鼻尖一酸。

她忽然有点想哭――沈昼叶已经忘了这些事情很久了,可是陈啸之的存在像是一把打开过去的钥匙,令沈昼叶反复想起她与他的岁月,想起自己最热烈最灿烂的过往。

可是现在呢?――现在她一事无成。

沈昼叶咳嗽了两声,拽紧了自己薄薄的连帽小卫衣,看了一眼时间,夜里十一点三十六。

可是下一秒钟,一束强光穿透了黑夜,映亮了她的后背。

沈昼叶意识到那是辆车,应该是哪个教授或者学生打算回去睡觉,她朝旁边让了让,让车先过去,可是那车叭叭地按了喇叭。

沈昼叶“……”

她回头一看,看到了熟悉的车牌号,车灯映亮了万千雨滴。那车窗玻璃摇下了大半,露出坐在主驾驶座上的人。

“――上车。”

黑夜里,陈啸之眉头拧着“我开车送你回去。”

陈啸之心情烂透了。

他就是不想让沈昼叶回去得太晚,才自己提前下班的――没想到没人看着,沈昼叶居然都能在实验室里留到十一点。

他进去的时候还能看到沈昼叶无意识地做的通宵准备零食、热咖啡和牛奶,她连毯子都准备好了。如果不是他赶人,沈昼叶估计能不知不觉地坐到通宵。

这么勤奋?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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