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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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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好像是谁说过,“绝对不要在洗手间里说同事的闲话”,据说这是著名的社会生存定律第七条,我深以为然。但显然有人并不这么认为。

“……看你,嘴唇涂得那么夸张,被主任抓到你就惨了。”

“怕什么,主任那有时间注意这些,女人嘛,连装扮的权力都没有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你别说,就有人不喜欢这个。”

“嘻嘻,我知道你说谁,是不是莫……”

两个年轻的护士嬉笑了一阵,其中一个又说“你说,像莫医生这样的女人,到底有没有谈过恋爱?”

“谁知道,反正我是没法想像,有哪个男人受得了她手术刀一样的表情。”

“我看呀,说不定她以前受过男人的伤害,所以……”

“哈哈,不过你声音小一点,别被人听见。”

“怕什么,今天又不是她轮班。”

我静静立在封闭的洗手间里。揣测别人的隐秘并从中获得乐趣,是许多人生活的快乐源泉之一,我很荣幸取悦了她们。在她们没有离开之前,我打开洗手间的门走了出来,洗手的时候,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解释一下,所以我对拿着口红的手悬在半空的那个小护士说“不好意思,我今天顶王医生的班。”

仔细擦干手上的每一点湿意,我才绕过两个呆住了的小护士,走出洗手间,至于她们会在反应过来之后怎么腹诽我,这都无所谓。

她们说的也不全然是错。

我永远也忘不了,高三结束后那个最后的夜晚,昏暗僻静的KTV过道,包厢里鬼哭神嚎的歌声只剩了个远远的回响,它盖不过我的心跳声。

从没有想到,在这个夜晚,我会在上洗手间回来的路上跟他迎面撞上。他面色赤红,急冲冲地往目的地跑,显然喝了不少,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他没有看我一眼。可是我知道,这是老天给我最后的一个机会,我不想带着秘密和遗憾告别。

“周子翼!”我叫住了他。

他往前走了一步,才疑惑地回头,眼光绕过我,四处搜索唤他的人。

我对自己说,莫郁华,从一数到七,就不要再紧张。

我感觉自己的脚在慢慢地走向他,一个声音说“能不能占用你一点点时间,我有话想跟你说。”

他愣了一下,没有说话。

我说“我喜欢你,三年了,一直都喜欢。”

其实,我从没有期待过他回应一声“我也是”,也完全做了最坏的心理准备。可是,当他用一种匪夷所思的表情说“不会吧……你饶了我吧”的时候,我才知道我的防备远没有自己想像的那么坚固。所以直至很多年以后,我仍坚信,有些最伤人的话往往出自于最美丽的嘴。

韵锦曾经为我不平。“为什么?”她这样问我,“他除了一张漂亮的脸,还有什么值得你爱。”我无法回答她。

爱情通常看起来全无道理,可是当你置身事外来看,凡事都有迹可循。大多数人在人群中寻找与自己相似的灵魂,而也有一部分人则会爱上拥有自己渴望却缺失的那部分特质的人。我属于后者。

我从高一开始跟周子翼同班。高中生涯的第一天,我坐在省城重点中学明亮而洁净的教室里,身上仿佛还带着家乡泥土的气息,然后便看到了施施然走进教室的他。那天下着大雨,撑着伞在校园里走过的人无不狼狈不堪,他却穿着一身的白,衣裤鞋子纤尘不染,如同由天而降,在此之前,我从没有办法想像一个男孩子竟能拥有这般无暇的美丽。

不知道当时教室里有多少个女同学的眼睛像我一样装作不经意地痴痴看着他,他走过我身边时,我低下了头,只看见他雪白的鞋子。我很自然地想起了从小到大我所接触过的异性,我的父辈,还有我的兄长,他们长年赤足在田地里劳作,脚上永远带着洗不干净的泥垢,六块钱一双的解放鞋,我的父亲要从春到冬穿上三年。也许就从那一刻开始我已经爱他,他如同一道炫目的闪电,划开我眼前的天地,让我看到了云泥之别的另一个世界。

我站在尘土里渴望着云端的那个人。

我曾经长时间地用水刷洗那双指甲里藏着长年干农活留下的污垢的手,也曾经对着镜子拼命积压我那张平凡微胖的脸颊,最终不得不承认,我注定成不了他那样的人。我只得更加努力,更加用功地学习,因为我知道,除了这个,没有什么能够改变我的命运。就算我不能够蜕变成像他一样雪白的天鹅,但至少,我不要一直做丑小鸭。

同学三年,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我怀疑他是否知道我的名字。他和程铮一样,是大家眼里的天之骄子,有着与生俱来的清高,如果说程铮对女生的冷淡让很多人望而却步的话,周子翼嘴角玩世不恭的笑容无疑更让人又爱又恨――当然,他的笑容只对美女绽放。他可以是最善解人意的男孩,也可以是用恶作剧捉弄女生的领头人,他的成绩并不很好,闹起来无法无天,可上至校长,下至老师无不对他分外宽容,除了因为他有一张讨人喜欢的甜嘴外,更多的是因为他拥有一个传说是本省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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