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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闺房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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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青那吃打不吃记性的家伙,继续嘲弄“你那男人的身子骨经得起你折腾吗?手脚轻点,别三下两下给弄断了骨头。听说孟兴德那里有上好的助兴药,摆不平的话来找我,我给你骗两颗去。”

叶昭对荤话很习惯,并不会羞涩扭捏,只觉得说得不像样,顺手给他脑袋一下。

胡青被打惯了,丝毫不恼,继续道“上次去画舫,无意听人提起,说你家男人最喜欢对方主动,不过也是,大部分男人都喜欢主动的女人。”

叶昭满脸不信的表情。

“不信?”胡青笑了两声,再道,“你想想我们以前聊的荤话,秋老虎和吴参将那么猛的汉子,床上就是喜欢给女人压,就连刘校尉那么瘦弱的家伙,也是喜欢生猛主动的美人,再不信你去青楼打听一下,看看哪种床上功夫最受欢迎。各位兄弟,你们说是吗?”

男人们思及自身,附和着点头“也是,就算不喜欢,至少不讨厌,比呆板无趣强多了。”

是这样吗?叶昭若有所思。

夏玉瑾欢快地在外头溜达着,连那些损友和迂腐文人对他的嘲弄都充耳不闻,心心念念地琢磨着,今天晚上究竟该怎么办?

首先要劝她一起喝两杯小酒,等腹中有点热热的,脑子没那么清醒时,先将一杯酒洒在她裙子上,他就带她回房,一边道歉一边过去擦拭,擦着擦着手就可以往大腿里伸,好好摸上几把,越摸越爽,越摸越热,慢慢把裙子往上撩,最后宽衣解带,推倒成就好事。就算他媳妇长得不怎么貌美,可是有好身材就成,那腰那腿,他看一眼就能兴奋了,何况还有后背式啊!只要让她明白了上下关系,将来的日子就更……

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夏玉瑾春情洋溢地直搓手,旁边认识他的狗友好奇问“郡王爷,你待会要去逛窑子?”

“狗嘴吐不出象牙!”夏玉瑾狠狠地“呸”了他几口,“爷待会回家去。”

狗友恍然大悟“郡王爷,你从良了啊?”

夏玉瑾“滚!”

大约晃荡了一个多时辰,吃了不少花生,蟋蟀急冲冲地来找他“爷,回去吧。”

“好!”夏玉瑾跳起,在狐朋狗友狐疑的目光下,狗急地蹿上轿子,镇定地指挥,“慢慢回去,不要急。”

南平郡王府,东院,一轮明月,月光倾泻到水面上,波光粼粼,点点金星,凉风吹过树梢,树叶在沙沙摇晃,淡淡的檀香味在水榭中流转,向四面扩散,美酒开了坛,似乎已喝下两杯,可是不见叶昭人影。

“人呢?”夏玉瑾遣退左右,四处寻找。

“这里!”叶昭在榕树顶冒出头,提着酒壶,朝他挥挥手,“上来吗?”

夏玉瑾比划一下树干的高度和自己的气力,果断道“滚!”

叶昭体贴地抛下条绳梯“风景好。”

夏玉瑾对她终于懂得不用轻功来夫君面前炫耀,大感欣慰,很给面子地手脚并用爬了上去。树梢处,拼着两块木板,上面放着两个酒杯,一壶美酒和几个小碟,树下望去,是上京十里长街,点着盏盏灯火,街道上游人如织,盛世繁华,和往常在街上走着时,看到的美丽截然不同。

“冷吗?”风稍微有点大,吹得凉凉的,叶昭又很体贴地给他递了件披风。

“不冷。”夏玉瑾想了想,还是自知之明地穿上披风,与她并肩坐下,扭头看去,见叶昭放下了长发,松松散散地挽着,掩下那双剑眉,在夜色朦胧下,皮肤也没那黑,似乎比平日多了些柔媚。她穿着件宽松素净的白色中衣,宽袍大袖,颇为飘逸,再往下是……

干!她为什么穿的是裤子!

裤子要怎么撩?!怎么摸?!

夏玉瑾悲愤了,他开始琢磨泼杯酒,然后以擦拭的名义,抱着媳妇把裤子往下扒了摸的情景到底算不算猥琐?

最后得出结论这媳妇也太不识情识趣了!

旁边,叶昭也在琢磨中。今天在军营里,兄弟们出谋划策,以亲身经验来传授她种种御夫之术。其中有个姓海的都尉,他的妻子当年是漠北具平镇里最红的花魁,在他还是普普通通的穷大兵时,慧眼如珠,认定他绝非池中物,并为他浴血死战,保护漠北的恩义所感动,自赎嫁他为妻,为他操持家务,照料家里,还生了两个大胖小子。当时战士的性命朝不保夕,寻常女子都不愿嫁与为妻,海都尉是很感恩的人,飞黄腾达后不忘糟糠,请封让她做了五品诰命夫人,夫妻感情恩爱,传为佳话。

海都尉又是最早跟着叶昭打仗的兄弟,对她的实力心悦诚服,更是出生入死,换过命的交情。所以他知道叶昭难处后,也不顾忌,立刻拍着胸脯请命,把媳妇从家里偷偷请来,与将军携手步入内室,把让所有男人欲仙欲死,从此不看其他女人第二眼的功夫统统倾囊相授。

海夫人得令,教得很尽心。叶昭学得很专心,何况武学之道,一通百通,只要和肢体相关的功夫技能,叶昭都是天才。她身体柔韧性极高,各方面力量极强,一点就通,一脚就懂,能举一反三,更重要的是她不怕羞!喜得海夫人连连夸赞,回想起当年在翠红楼时,教那群不开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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