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湿得厉害。我很想说,白楚,白楚,你回头看看我!你看看我!难道你真的看不到我这么一个大活人的存在吗?我比溪蓝可生动新鲜多了。我可不会只躺在床上做干尸,我至少还会蹦蹦跳跳,还会扮小绵羊。
莫春,你个傻瓜!你当感情是叫卖水果吗?
傻瓜啊。
12溪蓝,你的活是为了将来的死!
我走进病房后,溪蓝已经醒来,她看了看我,很安静地笑了,但眼睛里却流露着一种明显的疏离。她张了张嘴巴,示意我,她口渴了。
于是我就去给她倒水,然后很贤惠地用手背试了试水温,才轻轻将她扶起,放到她的唇边。看她一口一口很小心地喝掉,我心理就特别不平衡。我问她,溪蓝,你到底得的是什么病,怎么跟得道成仙似的,生活得这么悠闲?
溪蓝张开眼睛看了看我,眼神晶莹。
她知道我对她的不满,想必也是知道我对白楚的喜欢,就像我知道她很聪明,自然不会在白楚面前对我进行诋毁。她的聪明在于,她从不在白楚面前有任何是非。所以,我才如此有恃无恐地对她冷言冷语。
我真不是好人,欺负一个如此软弱的女孩,而且这个女孩还曾那样甜蜜地喊我姐姐,还曾那样在我生命中走过。
白楚进来的时候,我正在继续我对这个软弱女子的欺负。我说,溪蓝,别看你现在这么被白楚这个混蛋眷顾,总有一天,你死了,他就是我的了。我无比恶毒地来了一句,溪蓝,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活是为了将来的死!
白楚将一包水果放在桌子上,看着我和溪蓝,说,莫春,你在给她讲什么呢?
我很镇定地说,没什么,我在给她讲,白楚你对她的爱情是春蚕到死啊。
溪蓝很安静地对白楚笑笑,应和了我的话。
我找了个借口走出病房,把时间留给白楚同溪蓝道别。白楚同学真是一个好男人啊,即使外出,也要坚守岗位到最后一刻。
只是,这种幸福,什么时候才能轮到我身上?!
难道和麦乐这个从不恋爱的女人一起待久了,老天也忘记我是一个很想恋爱的女人了吗?
哦,不。
是很想恋爱的女孩。
麦乐自从被那个184网友给刺激了之后,就绝情绝爱了。我和黄小诗眼睁睁看着这个本来很花痴的女人变得酷酷的,游走在纵情娱乐的边缘。
而黄小诗在升入大学之后,变得更加沉默,沉默地束着马尾辫,掩饰着曾因我而留下的伤,孤单地看着校园之中,那些女孩长发飞扬的模样。而这些女孩子中,也包括我和麦乐。遗憾的是,没有她,黄小诗。
她谨慎地走在校园中,小心翼翼的模样。而我,依旧穿着拖鞋横行在校园里,只是左脚上没有“巴依老爷”,而“阿凡提”也被我安置在抽屉底下。暗无天日地等待着,曾经与它和谐共处的“巴依老爷”回来。
两只拖鞋,一个海角,一个天涯。
那么,会不会有这么一天,我与我心爱的人,也会如此这般,毫无预兆地零落天涯?尽管知道他还在这个世界上,却不知道,他在哪里。
想到这里,我的心陡生酸涩。幸福永远不属于我,此时,它和白楚一样,都属于那个叫溪蓝的女孩子。
还记得不久前,溪蓝突然病危,在特护室里面安静得如同秋天的叶子。那个时候的白楚,一直骄傲的白楚,竟然在我和麦乐面前长醉后嚎啕大哭,就像一个不能被满足的小孩一样。可是那些烫人的眼泪中,没有一滴属于莫春,全部的全部都属于溪蓝。
那个夜里,我独自离开了酒吧,一身落寞,无限难过,将大醉的白楚和麦乐丢在了里面。离开前,我对麦乐说,我真难受啊!喜欢上了这么一个傻男人,而这个傻男人居然去喜欢一个那么傻的女人。
麦乐就那么心疼地看着我,大概她没想到,一向风风火火地跟着她厮混的我,居然也会有如此的纠结,只为这个叫做白楚的男子。
那是第一次,感觉自己对这个男子的喜欢竟然是那样的无望。即使我曾在梧桐树下埋下了他的名和姓,而他对我,仍然只是一个飘渺的梦。
那天夜里,星星很亮,夜风很冷。我从街的最南端一直走到最北端,再从最北端一直走到最南端,来来回回地走。
来来回回地走。
我想,我得走多远的路,才能与白楚再次相遇,然后,恰好,那时的他,喜欢上了那时的我?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我再如何喜欢他,却也不在他的心上。
暗恋,真他三舅姥爷的苦啊!
白楚离开后这些天,我开始谨遵他的圣命,给溪蓝小仙女讲笑话。
我上午坐在病床前,说,溪蓝,有一天,我花二百块买一小猪儿,吱吱喝水,嘎巴嘎巴吃豆,隔墙头扔过去,吱的一声,你猜怎么着?
溪蓝很柔弱地摇头,但是瞳孔里却透着针一样的神情。
我白了她一眼,说,死了!然后我就咧着嘴巴很开心地笑。我非常喜欢“死了”这个词,真是简单明了地表达了我的心境。
中午的时候,我继续给她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