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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好死不如赖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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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了眼埋头吃馒头石勺背,宋丁云快速兑换了个望远镜拿在手里一看。

就见不远处那串黑影,居然是群骑在马上的士兵,估计有千余人,看装扮,应该是刚才逃走三人的同伙。

每个士兵手里都牵着一根绳子,绳子的另外一头,则捆绑在一个大枷上,而每个大枷上,又枷着两个身材高大的胡人。

骑着马的士兵拿着绳子拖着胡人跑,跑得慢的胡人,还会被身后的士兵用鞭子抽打。

胡人都是光着脚,身上穿着仅仅能挡住关键部位破破烂烂的衣服,士兵一鞭子下去,被打的人身上立马冒出血珠,宋丁云看着都肉疼。

不少胡人身上被打得血肉模糊的,直接像条死鱼一样被拖着走,一动不动的跟死了一样,在雪地上留下一地血迹。

这群人赶人跟赶猪一样,跑得慢的就直接甩着鞭子打下去,看到被打的人哀嚎,看口型,打人的士兵还在得意的咒骂。

宋丁云放下望远镜,借着衣服的遮挡把望远镜丢进系统的储物空间里,眉头紧锁。

虽然从知道这里是太安年间时,就知道这里是很混乱很黑暗的,但是还是觉得有些无法接受。

从小在和平时代长大,头一次看到这种完全不把人当人,连个畜生都不如的情况。

想着石勺背可是个胡人,宋丁兰相貌也出色,是个大美人,要是被那群人发现了,那可就糟糕了。

这山洞虽然很隐蔽,但是也不是绝对的安全,思绪飞转之间,宋丁云弯腰捡起地上被自己踹碎的婴儿手臂粗的冰锥子。

假装把冰锥子插在地上,实则兑换了和冰锥子外观一模一样的防弹玻璃插在洞口,直接把洞口封住了。

远远看着,洞口就是被数根冰锥子封住了而已。

而且冰锥子模样的防弹玻璃,从里面能看到外面,从外面往里面看,只能看到全是冰锥子。

看着外面刚才石勺背踩的脚印,宋丁云用10能量兑换了一头在雪地里生活的那种三米高的棕熊在洞外的雪地里。

棕熊凭空出现,目光迷茫的看了看附近的一切,随即一溜烟的往对面山上跑去了。

雪地里,脚印也直接凌乱了。

石勺背耳朵微动,抬头嘴里吃馒头的动作不停,口齿不清的问:

“小少爷,我怎么好像听到有熊的叫声啊?”

宋丁云回头有些诧异的看着石勺背,自己都没有听到棕熊的声音,他居然听到了棕熊的叫声,这耳朵很灵敏啊!

“姐夫,没看到熊,估计是你听错了。”

石勺背见宋丁云说得这么笃定,点头:“那应该是我听错了吧!”

“小少爷,这馒头太好吃了,我以前是想都不敢想,我这辈子居然能吃到这么好吃的馒头,你和你姐姐真是我的大福星啊!”

“姐夫,你对我和姐姐这么好,你是个好人,上天自然会奖励好东西给你,你好好对待我姐姐,以后老天爷还会奖励其他好东西给你的。”

宋丁云一本正经的说道,记忆里的胡人,可是十个九个都有家暴倾向的,根本不把女人当人,想打就打。

原主原来家里的胡人奴隶中,都有两个男人直接把他老婆给活活打死了。

虽然石勺背目前来看是个好男人,但是还是得忽悠忽悠他,他父亲的那个种族,太残暴了,他身体里也有一半他父亲的基因。

占用了原主的身体,就尽力让原主姐姐过得好些,毕竟或许原主现在也像自己当初死了一样,正在这旁边看着自己呢!

石勺背闻言,顿了顿,想起路上遇到了其他胡人,见自己背着宋丁兰扶着宋丁云赶路,都劝说自己把拖油瓶宋丁云卖了。

并且让宋丁兰自己走路,都认为娘们家家的,哪有爬男人背上让男人背着走路的道理,这种女人该打。

当时想着自己都29岁了,好不容易有个又漂亮又香又软又有学识还不嫌弃自己是奴隶,相貌怪异的媳妇儿,怎么可能打。

也不喜欢看到她不高兴,就一路背着她扶着宋丁云走。

没想到这对老婆小舅子好,上天居然还有好处。

石勺背越想越觉得宋丁云说得对,不然沿路饿死了那么多人,怎么就只有宋丁云发现了这个宝贝箱子,让自己这个唯一一个背老婆赶路,没把小舅子卖了的人有了香喷喷的白面馒头吃……

族人还说女人晦气,自己背了要倒大霉,这明明是大好事啊!

看来没读书人的话是骗人的,还是宋丁云这种读书人说得对。

宋丁云走到石勺背身旁,一屁股坐在枯草上。

见石勺背脸色不断变化,走神了不说,突然还自顾自的笑了起来,三四厘米长的胡须不断抖动。

觉得他看起来好傻啊!就和一只大型二哈差不多,简直没眼看了。

想起外面的人,宋丁云询问:

“姐夫,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没有?我们还要继续往前走吗?”

石勺背瞬间回神,吞下嘴里的馒头,才说:

“小少爷,我和给我东西的郭敬商量好了,现在逃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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